本次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先后对区内38家清真饭店和清真早餐点、13家兰州拉面馆、12家大型超市、1家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3家大型集贸市场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清真标识悬挂、原材料进货渠道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检查中发现仍有个别超市和商贩存在未设立清真专用食品计量器具、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间隔不符合标准、个别清真饭店以及清真肉类经营者进货台账不规范等问题。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对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对经营业主进行《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民族常识的宣传教育,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清真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维护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采编:冯得刚
编审:陈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