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16日电 (记者王仁宏)据农业农村部消息,近日, 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乡村振兴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近年来,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但一些地方还存在布局不合理、管护不到位、保障不足等问题。各地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把加强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作为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把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的原则要求贯穿始终,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确保建得成、用得上、长受益,真正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
结合农村公共厕所实际使用需求,《通知》强调,要因需建设科学布局,充分听取农民意见,根据区位条件、村庄大小、人口规模、产业特点、民风民俗、人员流动等科学论证必要性和可行性,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过度建设,造成资源浪费。突出建设重点,加快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基层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集贸市场、乡村旅游景区(点)等公共场所,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沿线以及中心村等人口较集中区域公共厕所建设。将公共厕所及服务用房的用地作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以保障。各地应结合实际按适宜比例设置男女厕位。
《通知》指出,要因地制宜选择厕所技术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鼓励采用生态环保、低成本、易维护的成熟技术,以及节水、节能、防冻、除臭等新技术、新材料。公共厕所应满足卫生、安全、私密性的基本要求,配置必要的照明采光、通风除臭、防蝇防蚊、清洁消毒等设施设备。鼓励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定期对公共厕所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常年全天开放和正常使用。
此外,要明确农村公共厕所管护标准,确保专人管、有经费、定时清、无异味,乡村景区公共厕所要符合景区管理标准。加快构建市县责任主体、镇村管护主体、农民受益主体的“三位一体”农村公共厕所管护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