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昌俊
学生趴在课桌上午休也收费?近日,广东东莞一学校“学生趴桌午睡每学期收费200元”一事引发网友热议。8月29日,涉事学校回应称,收费是经过当地发改局批准。东莞市发改局工作人员称收费合理,主要是考虑到中午老师的看护费用。东莞市教育局的工作人员则称,午休不属于课后服务。据悉,东莞市教育局已派出工作组到学校实地调查,“如发现有违规收费问题,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根据网传截图,涉事学校的午睡收费方式有三种:趴睡(每生每期200元),教室午休垫躺平(每生每期360元),午休室床位(每生每期680元)……平心而论,暂不谈收费高低,后两种收费理由还是能够理解的。毕竟,学校提供了相应的硬件设施。但是,连趴在课桌上午休也要收费,这未免背离了常识。正如很多网友表示,“我们上学时候经常趴在课桌上睡觉,从来没听过要收费”。
按照相关方面的回应,收费主要是为了补贴老师的看护。这个逻辑似乎说得通。毕竟,若让老师牺牲午休时间来看护学生午休,给予适当的补贴这是很正常的。但是,这笔费用是否只能由学生家长来掏?事实上,按照东莞市教育局工作人员的说法,午休不属于课后服务,那学生在学校午休,并且还是趴在课桌上,如果需要一定的看护,这难道不应该也是学校应尽的责任?
有学校工作人员回应表示,缴费采取自愿原则,“学生也可以自己回家午休。”这看似是合情合理。但也必须回答另一个问题,如果不缴费,学生午间选择趴在课桌上“应付”一下,难道都是不允许的?这真的合理吗?按照学校的收费逻辑,午休只能是两个选择,一个是回家免费,一个是只要在学校,就必须收费,这不仅是不近人情,也未免显得霸道。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就如何保障好中小学生的午休,从相关部门到各地方及不少学校,都有明确的规定和探索。如2021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就明确,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此外,今年全国两会上,还有人大代表建议,希望在全国中小学推行“趴睡”变“躺睡”,充分保证中小学生实现优质午休。同时,也有一些地方创造条件,如“课桌椅秒变午休床”,以给学生午休创造更好的条件。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趴桌睡已然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却居然还有学校对此要收费,这显然是与政策方向和社会期待背道而驰。而此事也提醒,在解决午休问题上,也要警惕“收费”先行,防止一些学校把午休当成了新的收费项目。
更重要的是,趴在课桌睡也要收200元,这样一种在服务学生上的收费取向所体现出的对利益的钻营之心,也与学校本该有的起码担当不符。如此在利益上“斤斤计较”,对于构建健康的家校关系,乃至师生关系,恐怕都是不利的。当然,有人说这是民办学校,但民办学校也是学校,如果给人以一种“什么都要收费”的印象,真的不是好事情。这样的风气,不宜长。(朱昌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