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斯远
近日,湖南长沙一份名为《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的红头文件在网上疯传,该文件存在用句重复,落款和内容自相矛盾等低级错误,如文件里写到:“建议您向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信息公开”,而文件落款和印章却正是“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此,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应称,本次办理过程中,经办人工作不细致,出现严重工作失误,已启动问责程序。
红头文件一出错,网友马上围观调侃,看上去似乎是有些较真,实则不然。这是因为,日常生活行文中出现一些错讹,是一件平常又平常的事情,但具体到公文,特别是具有行政指导性质的红头文件,却经不起几次三番的错讹。
红头文件代表的是官方的态度,对一件事情的回复,对一类事情的处置,乃至对一个时期类似问题的部署安排,文件的字词话语体现出来的是相关政府机关的态度。这就要求公文中的文字必须精准,不仅不能出现前文所述的低级错误,也要尽量避免出现衍生意义。这种精准,体现的是行政的刚性,也是政策解读“刚刚好”的必然要求。
而这份由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章出具的公文,不仅词句重复,其所指出的行政路径也近乎自说自话。这样的错讹,已不仅仅是文字不慎出错的问题,而是涉及到对民众事宜的处置错误,其混乱的指路不仅让人一头雾水,甚至让人怀疑,这是在故意指错路,本质上更像是对市民要求信息公开的排拒。如此严重的错误,仅仅以“经办人工作不细致”来回复,显然是说不过去的。
红头文件低级错误并不鲜见,检索可知,早在2018年,江苏淮安教育局印发的红头文件中曾将“报效国家”写成“报销国家”;2015年,海南东方林业局一份红头文件则列出一部从来没有过的法律,引用的另一部法律则并无相关条文。若将此类错误仅仅归咎为文字、行文错误,则不免过于轻拿轻放。
这也提醒有关方面,在草拟公文的时候,一定要多一些对事业的敬畏,多一些对群众的同情和理解,这样,在拟稿的时候就不会总想着敷衍、推卸,或者在措辞上绕来绕去。从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要想着这个事情究竟该怎么办,市民要求信息公开,一味推挡,显然行不通。
说到底,这一事件看似是一个红头文件出错的问题,实则反映出一些机关单位有没有责任心、有无担当的问题。一份文件,在经办人那里,可能只是一项工作,但在社会上,体现的却是政府的态度,绝不可小视,每一个机关单位都应该引以为戒,认真严肃对待每一份红头文件、每一件民生工作。惟有常怀敬畏之心,善察民情冷暖,才能用心用情用力把群众的事情办好。(斯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