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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警示:借捐赠回收旧衣物牟利违法

来源:中青在线 时间:04-23
摘要:民政部警示:借捐赠回收旧衣物牟利违法 中青在线北京4月19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见习记者耿学清)近几年,各地不少小区内出现了许多废旧衣物捐赠回收箱等以慈善名义回收旧物的器具。据多地民政部门和群众反映,其中有一些非法组织以公益慈善为名回收旧衣


民政部警示:借捐赠回收旧衣物牟利违法

    中青在线北京4月19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见习记者耿学清)近几年,各地不少小区内出现了许多“废旧衣物捐赠回收箱”等以慈善名义回收旧物的器具。据多地民政部门和群众反映,其中有一些非法组织以公益慈善为名回收旧衣物后,将公众捐赠的旧衣物销售牟利。
  民政部今天发文提醒,这种行为已违反慈善法,损害了捐赠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慈善事业的形象。当前,河北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已采取行动打击假借捐赠牟利的行为,并规范、监督旧物捐赠回收器具设置、流向。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指出,与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开展废旧物品回收利用的性质不同,以公益慈善名义开展旧衣物等废旧物品捐赠回收,属于公开募捐活动。根据慈善法的规定,只有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且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才能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如基于慈善目的,但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严格按照慈善法及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制定募捐方案,公布募捐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社会组织在慈善法实施以前已经开展的公益慈善项目,在《慈善法》实施以后并不能当然延续,应当对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理。如果属于公开募捐活动的,应当按照法律要求具备公开募捐资格以后才能继续进行,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提示,社会公众参加慈善募捐活动之前,请先核实活动举办方的合法身份和是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可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查询是否属于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
  如发现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却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举报,也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投诉举报。发现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记者注意到,已有多地发文要求规范旧物捐赠器具设置。近日,河北省民政厅办公室专门印发关于规范城市社区旧物捐赠箱设置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按照慈善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严控慈善领域风险,规范城市社区旧物捐赠箱设置行为。
  对设置旧物捐赠箱的非法组织,责令其立即停止活动,全面消除影响,对继续开展活动的,一经发现,坚决打击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河北省民政厅要求,未经当地民政部门审批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当地社区和其它公共场所设置类似旧物捐赠箱的器具。对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要与当地民政部门签订保证书,明确主体责任,严格监管捐赠衣物的流向。对非法设置旧物捐赠箱的其他组织和个人,一律作清除处理。
  山东省民政厅要求,对于居民小区“旧衣物回收箱”缺乏监管的问题,山东将对所有居民小区“旧衣物回收箱”情况开展一次排查摸底,对假冒慈善组织、慈善组织未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公开募捐方案未履行备案手续或打着公益、慈善、爱心名义设置“旧衣物回收箱”实为公司开展营利行为的,各地民政部门要及时跟进调查,采取约谈、劝阻等措施,责令其停止活动、撤离“旧衣物回收箱”。
  同时,山东民政厅要求省内各地要立即组织力量,对本地市县范围内所有居民小区“旧衣物回收箱”情况展一次排查摸底,摸清“旧衣物回收箱”的放置主体、数量、形式和审批单位。尤其对以公益、慈善、爱心等名义设置的,要进一步摸清放置单位是否是慈善组织、是否取得公开募捐资格、设置“旧衣物回收箱”行为是否履行了公开募捐方案备案手续等情况。
  山东省相关部门要求,要以发布公告形式,公布本地辖区内经合法批准设置的旧衣物公益捐赠回收箱设置清单,让辖区内广大群众充分了解、自主选择旧衣物处理方式。
  内蒙古包头市民政局对反响强烈的社区旧物回收箱的问题,包头市民政局依法对6家无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作出处理。
  其中,对包头市华爱公益协会、包头市心连星志愿者公益协会、包头壮壮慈善公益协会给予行政警告处罚,取缔了以非法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包头市环益城市英雄”,向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报告了内蒙古万里行公益协会、内蒙古爱心公益协会未取得公募资格在包头市开展旧物回收的情况。
  包头市相关部门要求,今后,凡未在民政部门备案的任何组织在社区投放的旧物回收箱,箱体未印制备案号的一律为违法违规行为,包头市民政局和市直相关部门以及各旗县区将联合对其进行严肃追责。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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