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微信圈非法售卖香烟,被唐山路南警方抓获!
一女子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不具备零售业务资格的情况下,利用微信朋友圈售卖香烟。近日,唐山路南公安分局食药安大队破获这起非法经营案,将这名涉嫌违法女子抓获。简要案情
2018年11月,唐山路南公安分局食药安大队在工作中获取案件线索:有一名女子通过微信朋友圈转发视频和图片的形式在网上销售伪劣卷烟,交易频繁,数量较大,涉嫌犯罪。
唐山路南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办案民警通过走访摸排,调查取证,得知孙某经营香烟涉案7万余元。2019年4月10日,办案民警遂将该微信号的使用人孙某在其租住处抓获。
经询问,孙某梅对本人自2017年以来,利用微信朋友圈销售卷烟7万余元的行为供认不讳。经查证,孙某未在唐山境内办理过《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其行为已涉嫌非法经营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微商有限制,从业需谨慎,切不可为赚钱冲昏了头脑,最终人财两空。出售香烟除了要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微信朋友圈销售烟草专卖品,网络销售香烟属于违法行为。
编辑:王强
编审:陈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