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重大调整,直接刺激“扩内需”
(编辑:王强)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同时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被称之为“力度空前的个税改革”。
此次改革的重点包括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等内容。同时,为堵塞税收漏洞,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拟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
个税改革的加快推进,与中央“扩内需”的要求直接相关。受贸易战影响以及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困扰,传统“三架马车”中的出口及基建投资均存在隐忧,扩大内需成为继续拉动经济的重中之重。此外,拉动内需可以有效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优化发展。因此,本次个税调整可谓是对症下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