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王强)日前,发改委、财政部发布关于完善市场约束机制严格防范外债风险和地方债务风险的通知,拟举借中长期外债企业要实现实体化运营,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充分论证发行外债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财务可持续性,同时依托自身资信状况制定外债本息偿付计划,落实偿债保障措施。严禁企业以各种名义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为其市场化融资行为提供担保或承担偿债责任,切实做到“谁用谁借、谁借谁还、审慎决策、风险自担”。
点评:两部委适时发布的通知,明确规范了企业作为融资行为责任主体,划清了地方政府与融资企业行为责任界限。再次警示投资者彻底打破“刚性兑付”幻觉的同时,未尝不是对之前违规举借的地方债风险化解的信号传递。